宪法法院。
宪法法院驳回有关总统-副总统候选人文凭真实性证明的司法审查申请
Harianty • 19 Januari 2026 17:21
美都新闻网 1 月 19 日电 :宪法法院驳回了一项针对2017年第7号选举法的司法审查申请。该诉讼质疑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学历证书是否必须进行事实性真实性认证。宪法法院认为,该申请内容不清晰,且缺乏充分的法律论证。
首席大法官苏哈托约在1月19日在宪法法院全体会议上宣读裁决表示,裁定编号为216/PUU-XXIII/2025的申请不予受理。
该诉讼由研究人员博纳图亚提出,所质疑的是《2017年第7号选举法》中关于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文凭有效性或认证的条款。
副首席大法官萨尔迪在阐述其法律考量时指出,申请人的诉状未按照宪法法院对法律审查的系统性要求进行撰写。其中一项主要缺陷在于案件事实部分阐述不清。
萨尔迪说:““申请人更多只是描述具体事件,却未能提出令人信服的论证,说明相关法律规范如何与《1945年宪法》相抵触。”
萨尔迪强调,申请人所质疑的法律规范表述不完整且不明确,也未明确指向《选举法》第169条r项中关于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此外,宪法法院认为,申请人未能解释清楚对《选举法》的司法审查与《2009年第43号档案法》以及印尼国家档案局2023年第1号条例(关于静态档案认证指南)之间的关联性。
萨尔迪说:“法院无法理解申请人所主张的法律规范冲突之处,因为其并未与《1945年宪法》的审查依据条款相联系。”
宪法法院认为申请人提出的请求表述不寻常且难以理解,从而使法院难以对申请实质内容作出评估。
“在申请的撰写中存在不严谨之处,导致理由与请求之间出现不清晰和不一致的问题,”萨尔迪强调说。
基于上述多项考量,宪法法院认定该申请内容模糊不清,且未满足形式要件,不符合《宪法法院法》及相关宪法法院条例的规定,因此决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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