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指定4家电商代扣在线商家所得税

插图。图片:美都新闻网

税务总局指定4家电商代扣在线商家所得税

Harianty • 01 Juli 2026 14:10

美都新闻网  7 月 1 日电 : 印尼税务总局(DJP)局长比莫(Bimo Wijayanto)表示,税务总局已指定4家电商平台作为国内商家通过电子商务取得收入的《所得税法》第22条代扣代缴义务人。

7月1日,比莫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被指定的四家电商平台分别是Tokopedia、Shopee、Lazada和Blibli。

上述4家平台由税务总局局长依据财政部长授权正式指定。关于指定电商平台作为税款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规定,载于2025年第37号财政部长条例。

比莫指出,2025年第37号财政部长条例规定,可指定其他主体代扣国内商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得收入的《所得税法》第22条税款。

根据该规定,“其他主体”是指提供交易服务的电商平台或数字平台;“国内商家”则是指通过这些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根据新规,被指定的电商平台须在每笔交易发生时,自动按商家营业总收入(毛营业额)的0.5%代扣《所得税法》第22条税款。该政策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生效。

比莫表示,税务总局在指定上述4家平台时,综合考虑了多个因素,包括系统准备情况、交易规模、行政管理能力、后台托管机制的应用,以及平台是否具备电子化代扣、缴纳和申报税款的能力。

他说:“我们重点评估了各电商平台是否具备通过电子系统完成税款代扣、缴纳和申报的能力。”

不过,税务总局并不排除未来指定更多电商平台为《所得税法》第22条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可能,只要其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比莫强调,这项政策并非新增税种,仅是随着商业模式由实体店转向数字平台,对税收征管方式进行调整。

他说:“因此,我们再次强调,指定电商平台代扣《所得税法》第22条税款,并不是征收新的税种。”

比莫透露,这项政策旨在调整税务管理机制,使其与数字时代社会经营和交易方式的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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