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豁免4国适用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新规

经济统筹部长艾尔朗加。

印尼豁免4国适用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新规

Harianty • 24 Juli 2026 14:01

美都新闻网  7 月 24 日电 :印尼经济统筹部长艾尔朗加表示,有四个国家被豁免适用印尼自然资源出口外汇(DHE SDA)规定。

这四个国家分别是美国、中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之所以给予豁免,是因为印尼已与这些国家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

据安塔拉通讯社7月24日报道,艾尔朗加说:“是的,我们与一些国家签署了较多双边协议,例如中国、美国、澳大利亚,还有其他几个国家……另外一个是加拿大。”

据了解,印尼政府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自然资源出口外汇规定。该政策依据2026年第21号政府条例制定,是对2023年第36号关于自然资源开发、管理和/或加工活动出口外汇政府条例的修订。

根据新规,政府对印尼已与贸易伙伴签署的双边贸易协定及其他特定协议的执行给予一定灵活性。


另请阅读:https://www.metrotvnews.com/cn/read/2026/07/07/49769


外汇存入国有银行

根据自然资源出口外汇政策,自然资源领域出口商必须将*100%的出口外汇收入汇入印尼国有银行账户。

此外,出口商还须在国有银行体系内的专用账户存放出口外汇,其中:油气行业至少存放30%;非油气行业则须存放100%。

相关资金的最低存放期限为:油气产品:3个月;非油气产品:12个月。

政府还调整了出口外汇由外币兑换为印尼盾的规定。根据最新政策,出口外汇最高仅允许兑换50%为印尼盾,此前最高可兑换100%。

这项政策是印尼政府加强出口外汇管理、维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


另请阅读:https://www.metrotvnews.com/cn/read/2026/07/22/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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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ianty